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如果利率水平不高于银行特定利率水平的,母公司可否免缴增值税?这题怎么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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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17 06/20 17:49
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2017 06/20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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