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甲企业因生产需要,决定用自营方式建造一间仓库,相关资料如下:(1)2017年1月5日,购入工程用专项物资20万元,增值税额为2.6万元,该批专项物资已经验收入库,款项用银行存款付讫。(2)领用上述专项物资,用于建造仓库。(3)领用本单位生产的水泥一批用于工程建设,该批水泥成本为2万元,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为3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4)领用本单位外购原材料一批用于工程建设,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万元,应负担的增值税为为0.13万元。(5)2017年1月至3月,应付工程人员工资2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0.92万元。(6)2017年3月31日,该仓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7)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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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9/22 09:05
你好同学,稍后回复您
2022 09/2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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