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佳公司为扩建厂房,2018年7月20日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银行借入期限为2年的长期借款5000000元,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 6% 每年年末付息一次,期满还本,款项于2018年8月1日取得,并存入银行2018年9月1日,厂房开建并一次性投入5000000元,该厂房2019年9月竣工交付使用。
1.编制2018年8月1日取得借款的会计分录
2.2018年12月31日计算应付借款利息,编制会计分录
3.编制2018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20年7月31日归还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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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2 09/15 11:47
你好,分录如下,请参考
2022 09/1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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