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销售重型机械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技术支持服务,2017年12月25日与客户订立机械设备销售合同,合同不含税总价款为200万元,销售合同约定:(1)销售重型机械设备一台;(2)标准安装服务;(3)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客户于2017年12月31日应向甲公司支付合同价款60万元,实际支付了40万元。甲公司于2018年1月1日交付并为客户安装机械设备,该服务为标准安装服务,不涉及对设备的重大修订与更改。该安装服务也经常由其他公司提供。甲公司也向其他客户单独销售上述项目,重型机械设备的单独售价为195万元,标准安装服务的单独售价为3万元,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的单独售价为8万元。以上售价均不含税。请问甲公司应当如何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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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2 09/08 17:18
学员你好
识别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软件许可、标准安装和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确定交易价格200万,将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单项履约义务:因为三项履约义务都可以单独出售,所以按照单独售价的比例,将合同价款200万元分配给三个单项履约义务。软件许可权94.66%,分摊交易价格189.32,标准安装服务1.46%,分摊交易价格2.92 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3.88% 分摊交易价格7.76 .确认收入:每完成一项义务,就确认一项收入。(1)假定软件以后无须再升级,则交付软件确认收入2018年1月1日(2)提供安装服务确认收入2018年1月1日
(3)售后服务,在服务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2018年应确认收入额=189.32+2.92+7.76*12/18=197.41
2019年应确认的收入额=7.76*6/18=2.59
2022 09/0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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