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问下这个答案是不是有误?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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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2 09/02 16:33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因此持票人应当积极及时地与开户银行沟通,出具延误理由说明,争取开户银行受理请求承兑银行付款业务。
通过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方式(附有关的理由说明),请求承兑银行付款。《票据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如果发生拒付,承兑银行必须出具拒绝证明。
2022 09/0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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