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的民非学校在成立前,没有确立学校时,当时先由这个学校投资方也就是股东来支付学校前期的费用,比如19年租赁的场地,19年所花费的支出也都是因为要成立学校需要对场地进行装修整改等,直到20年7月,学校的办学许可才审批成功,那前期的费用当时不管是开票还是收据都是写的这个学校的投资方,是否可以把这些支出重新整理到学校账上,比如19年的支出,在学校账上就是借费用贷其他应付款-投资公司的名称,那附件只附上收据或发票就可以,还是把这个投资公司的银行回单也得附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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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2 08/29 17:00
你好 ; 这个是学校发生的; 这些可以整理好在开办费去核算的 ; 可以的; 要发票 和具体的收据 和支付的回单来做依据哈
2022 08/29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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