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
●问题①.如图中所述:为什么我觉得这个科目这样设置绕了一个圈呢!表示应交未交增值税额直接在贷方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就可以吗,为什么还要创一个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在借方表示同一个意思呢?(表示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问题②.请问老师: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同一个意思吗!
●问题③.是否我根本没理解创建下面这两个科目的意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这个分录到底是要在什么情况下表示本年度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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