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拾到一部手机交给乙保管,丙偷走,以1000元卖给丁,他们四人属于何种占有,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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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50 | 提问时间:2022 08/03 21:36
甲属于间接占有。乙是代甲保管,属于他主占有。丙窃取手机并出售,属于自主占有。丁购买的是赃物,属于无权占有。
2022 08/0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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