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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经济法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有什么区别。怎么区分呢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2 08/03 17:04
小宝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原始取得,是非因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先占、生产、附合、加工、添附、法院判决、公用征收、没收、罚款、房屋的建造、围海造田、树木的栽种、罚没物的法定归属等都是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等属于继受取得。 法律行为又称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版更消灭的行为权 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的发生需要意思表示吗?需要两人合意吗?很显然不需要,所以法定继承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 那么遗嘱继承呢?遗嘱的范围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由财产所有人单方意思表示确定某一或某几个继承人,事实上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财产,所以遗嘱是法律行为。但是不能把遗嘱与遗嘱继承混为一谈,遗嘱继承是继承的一种,人死了,法律会说你们可以得到死者财产了,你会发现遗嘱继承中取不取得财产是法律说了算,这不就是开始继承吗?而谁取得是遗嘱说了算,所以从这个角度说,遗嘱继承只不过是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排除某些继承人的继承资格而已,所以本质上与法定继承相同,也是事实行为
2022 08/0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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