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可撤销,受胁迫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是为什么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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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2 08/02 20:43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022 08/02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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