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王某为境内甲科技公司研发人员。王某有两个孩子,女孩7周岁,正在上小学一年级,男孩1周岁。2021年5月王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23 000元,专项扣除4 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王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王某工资、薪金所得1-4月累计收入89 000元,累计专项扣除16 000元, 1-4月已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270元。
(2)利用周末为乙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一次,取得劳务报酬5 000元。
(3)出租自有住房一套,不含税租金3 300元/月,缴纳房产税66元。本月发生修缮费用900元。
(4)购买的三年期国债到期,取得国债利息6 000元。
(5)在丙银行的一年期储蓄存款到期,取得储蓄存款利息1 750元。
(6)在丁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小轿车,获得5 000元的小轿车价格折扣,同时获赠价值3 000元的太阳膜。
计算王某当月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
5 000×( 1-20%)×20% = 800(元)
老师不明白这个验算公式,为什么要减(10-20%)、后乘以2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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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2 07/30 20:24
你好同学,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按次取得4000元以上的,扣除20%.不足4000的,扣除800.按照20%预扣预缴率扣个税
2022 07/3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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