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向光明工厂购入甲材料1000公斤,价款63000元,乙材料500公斤,价款41000元,增值税额共计17680元,货款及税金未付。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7/29 09:29
你好
借:原材料—甲材料 ,
原材料—乙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022 07/29 09:3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