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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3日,向光明工厂购入甲材料1000公斤,价款63000元,乙材料500公斤,价款41000元,增值税额共计17680元,货款及税金未付。会计分录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7/29 09:29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借:原材料—甲材料  , 原材料—乙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022 07/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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