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在合并报表内部抵消分录分录,假如甲成本45卖给乙60买了80%,那么剩余的20%,甲成本只有9乙剩成本12,乙多估了成本,那么合并不认,要把他冲掉,不应该是应该把存货冲掉,但我一直不理解,存货冲掉不是应该成本减少吗?为什么还借:营业成本啊?这样不是加大了成本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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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2 07/25 22:15
同学,您好!按照描述抵销分录应为:
借:营业收入 60
贷:存货 3
营业成本 57
上述分录实际上来源于2笔分录:
借:营业收入 60
贷:营业成本 60
借:营业成本 3
贷:存货 3
同学对存货的理解是正确的,从合并层面来讲剩余存货为9,而在个报体现是12;因此要抵销存货3,而借营业成本3其实理解为营业成本的回调更好一些,因为第一笔分录是抵销了营业成本60,但事实上因为还有未出售部分,未出售部分存货的差异3在个报层面并没有进成本,因此只需抵销57,所以必须在第一笔分录的基础上回调营业成本3。这样同学应该是能够理解了的。希望老师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愿顺利通过考试!
2022 07/25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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