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稿酬所得预扣预缴时要考虑收入是否大于4000。并入综合所得时,不需要考虑收入是否大于4000。
2、因为不定项选择题里是要计算并入综合所得时的个税,而不是预扣预缴时的个税,所以不用考虑4000。
3、预扣预缴时要考虑收入是否大于4000的政策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八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4、并入综合所得时不需要考虑收入是否大于4000的政策依据见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