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因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零配件,该批零配件账面成本,10.1 7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23万元,购进零配件和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问,当月丢失零配件应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下列公式中,正确的是:
(10.17-0.23)*0.13+0.23*9%
这个公式怎么理解?看不懂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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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2 07/21 01:01
努力学习的小天使,你好。
零配件的账面成本10.17万元,其中运费成本0.23万元,所以采购成本=10.17-0.23=9.94(万元)
销售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
(10.17-0.23)×0.13对应的是购买零配件的进项税额
0.23×9% 对应的是运费成本的进项税额
综合起来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10.19-0.23)×0.13+0.23×0.09=1.32(万元)
2022 07/21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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