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选项为什么可以担任???
1. 甲上市公司准备增选独立董事,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郭某,为在甲公司附属企业中担任技术工作的郭某的亲姐姐
B.田某,为在持有甲公司8%股份的乙公司担任经理的田某的亲妹妹
C.孙某,为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自然人孙某的亲妹妹
D.李某,为持有甲公司股份排名第5的丙公司财务人员李某的女儿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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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2 07/19 15:21
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亲姐姐属于主要社会关系,选项A不正确。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选项B并非是《指导意见》中所说的“直系亲属”,是正确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选项C正确,选项D不正确。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022 07/1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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