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向农民收购一批玉米,收购发票注明买价10000元,其中1000元玉米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毁损,500元玉米入库后因管理不善造成霉烂变质损失。已知农产品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甲公司该笔业务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0000-1000-500)×9%=765元
B.(10000-1000)×9%=810元
C.(10000-500)×9%=855元
D.10000×9%=900元
非常损失不可以扣除,为什么要把500扣除,而不是扣除正常损失100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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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2 07/18 22:10
非正常损失是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这种情况是因为国家对于这种损失是不鼓励的,国家希望我们把这个生产继续扩大,继续经营,继续流通,大家都是因为这个非正常损失了还可以抵扣,那这个增值税链条不就断掉了嘛
2022 07/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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