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那怎么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生产卷烟不交税,但是怎么又写着终端应税消费品出厂销售时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到底征税还是不征税,有点懵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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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2 07/06 1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2022 07/06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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