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赠与、税收、继承无偿获得的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不是很理解这个不得优于前手,能再详细解释一下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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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2 07/06 09:34
同学,您好!
以刚刚的例题为例,甲胁迫乙开的汇票,乙又将汇票赠送给丙,此时丙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乙,因为乙胁迫甲开的汇票,乙不享有票据权利,丙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乙,那么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也就是因因赠与、税收、继承无偿获得的票据的人,他的票据权利受前手票据权利的影响,如果前手不享有票据权利,他也不想有票据权利。
2022 07/0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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