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百货商场是一家综合商业企业,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该商场2010年5月外购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为60万元,支付运费2500元。款已支付。当月销售情况如下:(1)批发专柜批发收入额为200万元,其中:批发给一般纳税人的货物为150万元;批发给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为50万元。(货款按价税混合收取)(2)零售收入额为500万元按价税混合收取。要求:计算该百货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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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7/02 19:02
您好
销项税额(200+500)/1.13*0.13=80.53
进项税额60
应纳税额80.53-60=20.53
2022 07/0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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