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可备条款的联系?
84784979 | 提问时间:2022 06/27 05:01
秦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劳动纪律;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可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和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他们共同组成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 06/27 05:56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