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业损失了,什么文书是合法的?可以扣除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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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2 06/21 16:22
同学
绝当后处置当物既是典当行的权利也是其义务,故典当行应当及时处置当物。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典当行可以按照担保法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这种情形下,典当行若请求当户给付绝当后的利息、综合费的,法院不支持。
2022 06/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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