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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留抵税额怎么规避风险?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2 06/20 13:11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财政部14号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二)同一企业不得既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享受留抵退税的企业必须符合“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条件。 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后申请并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则不属于“未享受即征即退”,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一次性全部缴回后,方可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内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需要注意的是,出于防范退税风险的考虑,未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或先征后退政策的这项条件是按照纳税主体而不是按照即征即退项目来限制的。
2022 06/2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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