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己公司,己公司在提示付款期内向甲公司提示付款遭拒,遂向前手发起追索。
不正确的,说明理由, 正确的处理方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2 06/16 19:51
你好,同学
己公司不得向记载不得转让“的背书人追索。
因为”不得转让“属于任意记载事项,一经记载即产生票据效力,记载的背书人不对其后手承担票据责任。
2022 06/16 21:4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CPA广告投放的原理是什么?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