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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3.中国公民李某为甲公司销售主管,有一个孩子,读小学;李某为独生子,父母已年满60周岁。2019年李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每月取得工资16000元;每月缴纳的“三险一金”2700元;每月偿还首套住房贷款本息。(2)3月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6000元。(3)9月为某培训机构授课取得课酬3000元。(4)12月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不含税租金3800元。已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由李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要求计算:(1)李某1-3月份工资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2)李某3月份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3)李某9月份课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4)李某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李某12月财产租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15 09:19
朱小慧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1. 1月工资个税=(16000-1000-2000-1000-5000)*3%=210 2月工资个税=(16000*2-1000*2-2000*2-1000*2-5000*2)*3%-210=210 3月工资个税=(16000*3-1000*3-2000*3-1000*3-5000*3)*3%-210*2=210 2. 稿酬个税=6000*(1-20%)*(1-30%)*20%=672 3. 劳务报酬个税=(3000-800)*20%=440 4. 综合所得个税=(16000*12+6000*(1-20%)*(1-30%)+3000*(1-20%)-1000*12-2000*12-1000*12-5000*12)*10%-2520=6456 5. 租赁个税=(3800-800)*10%=300
2022 06/15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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