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般纳税人 具有交通运输业资质,2019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境内乙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 87.2万元;向境内丙公司提供客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运费收入7.63万元
(2)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运费50万元
(3)销售本公司使用过的货车,取得含收入10.3万元,货车的购入时间为2008年5月,购入价为30万元
(4)购买客车、货车用汽油,取得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万元;购买客车、货车用柴油,普载的税计为2万元。
已知:交通运输增税用率为9%;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2019年11月提供运输服务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2)甲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缴纳增值税为多少?
(3)甲公司2019年11月应纳增值税为多少?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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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06/14 15:52
1)甲公司2019年11月提供运输服务的销项税额是
87.2/1.09*0.09+7.63/1.09*0.09=7.83
2022 06/1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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