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厂2020年6月发生以下采购业务;(1)购甲材料6000千克,单价8元/千克,增值税税率为13%,货税款未付。(2)购乙材料7200千克,单价10元,増值税税率为13%,货税款通过银行支付。(3)购丙材料2800千克,含税单价9.36元/千克;丁材料10000千克,含税单价5.85元,款项通过开出商业汇票支付。(4)供货单位代垫乙、丙、丁材料的外地运费共3300元(亿、丙、丁材料共同承担的外地运费按重量比例进行分配)。(不考虑运费和税费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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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13 20:05
您好
(1)购甲材料6000千克,单价8元/千克,增值税税率为13%,货税款未付。
借:原材料-甲 6000*8=48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8000*0.13=6240
贷:应付账款48000+6240=54240
(2)购乙材料7200千克,单价10元,増值税税率为13%,货税款通过银行支付。
借:在途物资-乙 7200*10=72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000*0.13=9360
贷:银行存款 72000+9360=81360
(3)购丙材料2800千克,含税单价9.36元/千克;丁材料10000千克,含税单价5.85元,款项通过开出商业汇票支付。
借:在途物资-丙 2800*9.36/1.13=23192.92
借:在途物资-丁 10000*5.85/1.13=51769.91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00*9.36/1.13*0.13+10000*5.85/1.13*0.13=9745.17
贷:应付账款 23192.92+51769.91+9745.17=84708
(4)供货单位代垫乙、丙、丁材料的外地运费共3300元(亿、丙、丁材料共同承担的外地运费按重量比例进行分配)。(不考虑运费和税费)
借:原材料-丙 3300*2800/(2800+10000+7200)=462
借:原材料-丁 3300*10000/(7200+2800+10000)=1650
借:原材料-乙 3300*7200/(2800+7200+10000)=1188
贷:应付账款 3300
2022 06/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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