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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零售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如果计算
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2 06/13 17:32
星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同学, 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举例 (一)非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 某粮油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粮店销售一批食用植物油, 在价外另收取油桶押金678元,因期限已一年,押金不再退还。 则该笔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为:678(1+13%)×13%=78元 (二)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 1、非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入 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化妆品,出惜包装物收取押金 1500元,包装物逾期未还,没收押金则 应纳消费税=1500+(1+17%)30%=384.62元 应纳增值税=1500÷(1+17%)×17%=217.95元 2、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入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啤酒、黄酒等酒品 2003年9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9月8日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同时收 取包装物押金23400元;9月18日销售啤酒一批,同时收取包装物 押金58500元;9月28日,没收已逾期一年的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 46800元。 该厂2003年9月份包装物押金收入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应纳消费税=23,400÷(1+17%)25%=5000.00元 应纳增值税=23,400÷(1+17%)17%+46800(1+17%)×17% 3400.00+6,800.00=10200.00元
2022 06/1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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