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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建造厂房一幢:相关业务如下:(1)2021年3月1日,购入建造工程用的各种物资8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04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2)2021年3月5日,领用上述工程物资。(3)2021年3月10日,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30000元。(4)2021年5月1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安装费5000元,增值税税额65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5)2021年9月30日,该厂房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应交税费需列出明细科目)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11 19:35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1)2021年3月1日,购入建造工程用的各种物资8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04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借:工程物资 8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400 贷:银行存款 90400 (2)2021年3月5日,领用上述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80000 贷:工程物资 80000 (3)2021年3月10日,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30000元。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 (4)2021年5月1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安装费5000元,增值税税额65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在建工程 5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贷:银行存款 5650 (5)2021年9月30日,该厂房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115000 贷:在建工程 80000+30000+5000=115000
2022 06/11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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