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事业单位 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等,不是借记或贷记“其他应收款”?
84785009 | 提问时间:2022 06/10 17:56
小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这分两种情况考虑, 1、事业单位先帮职工垫付个人部分的养老、医疗保险,之后再从职工的工资扣回,用“其他应收款”科目, 先垫付个人部分的养老、医疗保险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职工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之后发工资时再从职工的工资扣回,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职工个人社保       银行存款 借: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事业单位先发工资时代扣职工个人部分的养老、医疗保险,之后再将代扣的部分上缴给社保,用“其他应付款”科目, 先发职工的工资,其中代扣职工个人部分养老、医疗保险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个人社保       银行存款 借: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之后再将代扣的社保上缴到社保部门,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
2022 06/10 19:06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