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2022年新增),怎么理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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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2 06/08 22:30
你好,意思是有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之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可以互相利用。转出方的限额内的部分转入到对方关联方企业的,地方关联企业可以使用,并且不影响对方关联方的扣除限额的使用。
2022 06/08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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