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为专业租赁公司,2019年1月1日, 向甲公司出租套全新专用生产设备,租赁期为3年。设备价值为2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开始日(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租金15 000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15 000元,第二年年末支付租金20 000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25 000元。三年的租金总额为75 000元,租赁期届满后乙公司收回设备。(假定乙公司采用直线法在季末确认租金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
要求:对乙公司的租赁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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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2 06/06 14:19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160000÷36
每月如此
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2022 06/0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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