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人,适用税率为13%,存货收发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该
公司8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数(1)1日,从DEG公司购入Y,材料2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0元,已通过网上银行转
2)5日,上述¥,材料运达并验收
(3)8日,发出B.材料委托CH公司代为加工成包装容器。B1材料实际成本8000元,另
支付运费400元(含税,取得增值税善通发票)
(4)15日,购入低值易耗品200元,验收入库并开出转账支票付款
5)16日,上月出租的包装物已不能使用,现予以报废,料估价100元(该包装物的摊销
法为一次转销法
(6)18日.销售产品时,领用包装物一批,实际成本1000元,不单独计价
(7)25日,生产完工入库产品1000件,实际单位成本300元
(8)31日,从外地购入的C1材料已到货。该材料的合同价为28000元,月末联单未到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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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2 06/05 19:29
借在途物资200000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26000
贷银行存款226000
2.借原材料200000
贷在途物资200000
3.借委托加工物资8400
贷原材料8000
银行存款400
4借周转材料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5.借原材料100
贷周转材料—在用100
6.借销售费用1000
贷周转材料1000
7.借库存商品300000
贷生产成本300000
8.借原材料—暂估28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28000
2022 06/05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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