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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A216B217.02C240D241.02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6/03 09:45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210+6=216
2022 06/0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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