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7年7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 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 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 求:甲公司的①账务处理:
②写出金额的计算过程
(1)7月1日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乙公司在7月9日付款
3)乙公司在7月18日付款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22 06/02 10:20
1、实现收入,
借:应收账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400
2、乙公司在7月9日付款,借:银行存款,23000,财务费用,400 贷:应收账款 23400
3、乙公司在7月18日付款,借:银行存款,23200,财务费用,200 贷:应收账款 23400
2022 06/0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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