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现在一直有个问题困扰着,我公司既是受托方,又是委托方。就是客户来料加工产品,因为我们没有自己的工厂,就把客户的来料转给另外一个工厂加工。请问我们做为中间商的帐务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呢?因为在我们这个行业这种情况很常见,感觉公司之前的帐务处理不太妥当。她把客户给的料也确认收入了,然后我们发客户的料到工厂也确认了成本。照理说应该只确认加工费收入才是。现在就卡在料这块儿了,怎么处理才最为恰当。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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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3 | 提问时间:2022 06/02 06:14
同学你好,你们收的加工费做为收入,你们付的加工费做为成本
2022 06/02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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