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冰箱、电视机、洗衣机、
空调等家电产品。2021年9月3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某家电商场销售洗衣机
500台,本期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3000元/台。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
议规定,甲公司给予10%的商业折扣,打折后不含税售价2700元/台,货款全部
以银行存款收讫,甲公司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
额”栏中。9月5日,向某百货公司销售洗衣机200台,每台不含税售价3000元,
甲公司为了尽快收回货款,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 N /30。9月23日,百货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了全部货款,甲公司按规定给予不含税价款
2%的折扣。分别作出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5日和2021年9月23日的会计处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65 | 提问时间:2022 06/01 17:21
(1)
销项税额=500*3000*(1-5%)*13%+200*3000*13%=263250
(2)
销项税额=(29900+4000)/(1+13%)*13%=3900
(3)
销项税额=20*3000*13%=7800
进项税额=20*3000*13%=7800
(4)
冲减销项税额=5*3000*13%=1950
6月份的销项税额=263250+3900+7800-1950=273000
2022 06/0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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