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提供成本为20万元,重量为250吨的粮食,委托乙酒厂加工成粮食白酒5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费2万元(不含增值税),均收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要求:计算乙酒厂上述业务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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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2 05/29 20:20
计算乙酒厂上述业务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0+7+250*2000*0.5/10000)/(1-0.2)*0.2+250*2000*0.5/10000=38
2022 05/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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