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甲公司以每股4.10元的价格(含已宣告但尚末发放的现金股利0.10元)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旦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另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2018年4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2018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3.80元;2018年7月10日以每股5元的价格出售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另支付相关税费6万元。要求:(1)编制甲公司2018年4月2日取得乙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2)编制甲公司2018年4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分录。(3)编制甲公司2018年6月30日对持有乙公司股票期末计量时的会计分录。(4)编制甲公司2018年7月10日出售乙公司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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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28 15:12
您好,会计分录如下
1.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400
应收股利10
投资收益5
贷:其他货币资金415
2.
借:其他货币资金10
贷:应收股利10
3.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
4.
借:其他货币资金5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400
投资收益120
2022 05/2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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