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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您好,老师,1.这种专票可以接受吗?名称看不清楚? 2.收到的普票丢失,可以向开票方要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拿回来作为记账凭证吗?
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2 05/27 00:13
立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2022 05/27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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