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物药品制造企业2019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56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投资收益8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4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400万元、营业外支出1300万元、税金及附加4500万元、管理费用5000万元、销售费用12000万元、财务费用11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1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95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500万元。 (3)实发工资5000万元。其中,为本企业残疾职工所发放工资为100万元。 (4)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7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0万元。 (5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2 05/24 15:00
(1)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56000+3000)×30%=17700(万元)。广告费实际发生9500万元,小于限额。可以全额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56000+3000)×5‰=295(万元)。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500×60%=300(万元)。所以,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9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295=205(万元)。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税前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职工工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4)①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0×2%=100(万元)。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0-100=10(万元)。
②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0×14%=700(万元)。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0-700=50(万元)。
③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0×8%=4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据实扣除,无须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5)研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75%=300(万元)。
(6)国债利息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50=150(万元)。
2022 05/24 15:0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