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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持有本公司10%股份的公司和本公司之间发生的EPC合同,本年按进度付款,是否要填关联交易申报报表阿,如果要填的话,关联交易类型这儿怎么填呢?应该选择哪一项呢?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2 05/23 14:06
悠然老师0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税法上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构成关联企业: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或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以上(含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10%的话如果也不符合上述条件,不用填
2022 05/2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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