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核销的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应调整免低退税额-759173.48”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0“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免抵退税额当期43050.21,进料加工核销应调整免抵退税额为-759173.48.结转下期需冲减的免低退税额为716123.27.应退税额跟免抵税额都为0.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结转下期需冲减的免低退税额为剩余可以抵减免低退税额的进项?(意思就是不用再交免低税额的附加税,当抵减完之后才要交?
需要做什么会计分类?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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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2 05/20 11:55
你好,同学。
1,理解对的
2,对的
3,你这里按计算应该缴纳附加税计提就可以
2022 05/2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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