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18年6月购买并安装完毕一套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共支出60万元,以银行存款全额支付,会计按3年直线法折旧,无残值。税法上,该设备满足财税【2018】54号文件的规定,允许该60万支出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选择享受该优惠政策。 1、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各年与该设备相关的会计处理,列出具体会计分录。
2、2018年-2021年,该设备对企业年度的会计利润的有什么影响?(使各年度利润增加或减少?具体金额是多少?)(要求分别说明每一年的情况)
3、2018年-2021年,设备对企业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影响?(要求分别说明每一年的情况)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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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2 05/1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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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1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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