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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这个案例,为什么赔付乙200万?甲为什么得不到清偿?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2 05/18 00:10
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因为没有得到乙银行的书面同意,所以甲银行与丙银行的清偿顺序,对乙银行来说没有效力,所得600万元,应该先清偿甲银行的400万元,再清偿乙银行的300万元,按此顺序清偿乙银行可得200万元,所以乙银行可得200万元,但是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了顺序,所以首先保证乙银行获得200万元,丙银行与甲银行的顺序对于这两家银行是有效的,所以丙银行可以获得400万元,甲银行就不能得到清偿了。
2022 05/18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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