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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关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向你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是2018年成立,2018年汇算清缴以后就有盈利了,评定为软件企业是在2021年,获利年度开始时间是2018年还是2021年年呢?
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2 05/16 15:28
税剑法盾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税务师),会计师-税务会计,会计领军人才,法院陪审员
您好,2018年算起。根据财税〔2016〕49号: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应从企业的的获利年度起计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如获利年度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应自首次符合软件企业条件的年度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内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A公司自成立以来,首次获利年度为2016年,优惠期即为2016-2020年,但2016-2018年A公司并不符合软件企业条件,不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A公司可从首次符合软件企业条件的2019年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2019-2020年)内享受相应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时,2020年能否继续享受“减半”政策,还需看A公司当年度是否依旧符合财税〔2012〕27号及财税〔2016〕49号所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
2022 05/1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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