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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 王某为居民纳税人,独生子女,2020年王某有两个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其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2020年王某的收入情况为: (1) 每月工资10000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已知2020年全年预缴工资薪金个税1 080元 (2) 每月固定从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0000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人所得税1600元,全年共19200元。 (3) 2019年10月购买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2020年1月份该上市公司公布2019年度的利润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当月实施,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 请核算王某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和其他个人所得税。
84784962 | 提问时间:2022 05/15 14:35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综合所得个税(120000-2000×12+120000×80%-24000-24000-60000)×税率-扣除数 股票股利不缴纳
2022 05/1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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