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前后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的 以上不适用债务重组准则。而又说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子公司投资(非同一控制)则长投按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入账,老师这不相互矛盾吗?为啥同一控制下不适用债务重组准则,而非同一控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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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2 05/14 20:18
同学您好
这里之所以说非同一适用于债务重组是因为:在长投那里,非同一取得长投,长投的金额用付出代价的公允入账,而债务重组准则,取得长投,用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计量,这两个准则其实是一致的。
2022 05/14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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