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土地不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却要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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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9 | 提问时间:2022 05/14 15:37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计算提取折旧。
外购的土地属于“外购无形资产”,应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按不少于10年摊销。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依其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应当进行摊销。
2022 05/1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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