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场为扩大销售,准备在本年10月开展一次促销活动,有以下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商品,即甲商场将价格为1000元的商品以800元的价格销售,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这相当于折扣销售,折扣为20%。方案二:赠送商品,即甲商场在销售价格为800元商品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00元的商品(将赠送的200元的商品单独开具发票,则不仅原价800元的商品按照800元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后的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且赠送的200元的商品也按照200元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后的价格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甲商场在销售价格为1000元商品的同时,向顾客赠送200元现金。以销售1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参与该活动的商品购进成本为600元(即购进成本占售价的60%)。以上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假设甲商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购进商品均取得了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测算,甲商场每销售1000元(含增值税)商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为60元(不含增值税)。假设甲商场促销活动的顾客均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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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05/14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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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5/1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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